尊敬的机动车所有人:
经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测,该车排气污染物已超过国家(省)相关标准规定的机动车排放限值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《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实施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制度的通告》等法规和文件规定,请您自主选择全省范围内具有机动车排气污染维护能力的维修企业(M站)对车辆进行排气污染超标维护、维修(M站企业名录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网站或维修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)。维护、维修合格后,请凭M站开具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到原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复检。
全民都是空气污染的受害者,也是责任人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需要您的大力配合,请妥善安排您的爱车做好排气污染超标维护、维修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对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虑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
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,一经发现,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将对机动车所有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特此告知。